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日期:2008-06-02 00:51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 | | |
罗鑫娣、谌良福、俞炳光、吕学松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把明溪县南山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列入市级扶持项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明溪县南山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地处明溪县城乡结合部,几年来,园区项目建设在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管理”的要求和“统一规划、规模开发、合理布局、分步实施、政府搭台、业主投入”的思路,园区在建设中积极引导民间资本,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工商企业投资参与园区建设,建立灵活的运行机制。园区先后被列入三明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园区、财政部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省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2004年3月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国家、省、市、县对园区建设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根据你们的建议,今年4月我委已将明溪县南山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向省申报,省发改委闽发改农业〔2008〕371号文将明溪县南山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列入我省2008-2010年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园区项目建设规划,请项目业主按照基建程序有关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感谢你们对明溪县南山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建设的指导和支持,请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批评和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