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尤溪县双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整改情况的报告
省稽察办:
今年3月上旬,省稽察办对尤溪县双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稽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闽稽察〔2008〕5号文)。5月7日,三明市政府分管领导立即召集市直有关部门专题研究部署稽察整改工作。5月8—9日,由市发改委牵头、审计局、水利局领导和专家参加的联合整改督查组,赴尤溪县督促尤溪县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按照闽稽察〔2008〕5号文整改意见加紧整改,同时还对双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现场踏勘、工程量核查和项目资金审计。尤溪县人民政府按照贵办整改要求和省市专家的相关意见,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三明市联合整改督查组再次对尤溪县整改方案进行了论证,现予上报。
一、继续实施未完工程
根据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项目、水库运行情况及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专家的意见,决定于今年汛末继续实施大坝加固工程、输水系统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等未完工程,2009年上半年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二、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尤溪县政府于今年4月14日,召集县发改局、水利局、财政局及项目建设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双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配套资金问题,会议决定将该工程所需地方配套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于今年9月底前先到位资金100万元,其余配套资金将按照工程进展情况拨付到位。
三、规范执行变更程序
尤溪县政府已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对未列入初设批复、并已实施的大坝下游坡压载工程,按原报批渠道办理变更审批。同时,抽调县水利局技术骨干充实工程建设的技术力量,加大对双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监管,确保工程按规范要求施工,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的有:一是调整账务科目。项目财务管理人员已于4月初对相关账务科目进行调整,将基建拨款的利息收入0.76万元和收取的标书工本费0.65万元冲减待摊投资成本。二是归还工程借款。双里水库管理处2万元借款已于4月22日归还给工程建设处。三是安全鉴定费发票。项目业主已同省安全鉴定单位商定,待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后,付清安全鉴定费3万元欠款的同时,取回相应款额的发票。四是账目自查。对工程所有账目进行全面自查,将部分差旅费、小车费用、业务接待费进行整理,凡与工程无关的费用和用途不明的开支已作调整。五是设立专账。按照国债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将已收付的国债资金账务科目重新调整,专门设立国债资金专账,并由专人管理国债资金账务。六是实施工程决算审计。严格按国债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从5月16日开始,县审计局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不符合规定的做法进行纠正,并结合建设管理费开支情况对双里水库管理处账目进行了延伸审计。七是规范资金拨付。对下一步工程资金的拨付及非工程开支,严格按规范要求和规定程序拨付,做到专款专用。
五、请求恢复水利项目省级预算内资金的安排
鉴于尤溪县双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已认真落实了省稽察办的整改意见,整改工作初见成效,三明市发改委、市审计局、三明市水利局将继续对该工程跟踪督查,恳请省发改委恢复2008年度尤溪县水利项目、农村饮用水等项目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的安排。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吴锡胜 电 话:0598-822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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