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08-05-20 00:45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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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培育三明板块促进三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市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并取得了进展:
  1、落实工作机构。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调整三明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明政办[2007]120号),调整充实三明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了对此项工作领导。
  2、出台扶持政策。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经市政府研究,制定出台了《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明政文[2007]132号),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到的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增缴补助、项目落地、服务保障、奖励政策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开展。
  3、培育后备资源。在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对所属辖区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初步筛选确定了50家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作为我市上市后备资源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开展跟踪指导服务,为企业上市创造条件;提供优质服务。经市政府研究,制定出台了《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政办[2007]119号),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地税局等15个单位组成,负责协调解决我市改制上市和上市公司发展中遇到的须由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形成部门合力,为企业改制上市提供优质、全面、细致的服务。
  4、做好企业上市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并引荐中介机构与企业接触,为上市工作提供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资本市场培育工作的关心,您的建议对我们完善企业上市工作政策措施提供了很好的启迪和帮助,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的资本市场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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