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天丰水泥有限公司建设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及带9000k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的初审意见

日期:2008-05-06 00:27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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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
  根据《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闽政2006]47号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委对福建天丰水泥有限公司建设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带9000kW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投资业主概况:
  福建天丰水泥有限公司系由自然人肖承杨、罗钟胜、王源铨、罗惠明投资的股份制企业,肖承杨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资本构成为:肖承杨占36%,罗钟胜占36%,王源铨占18%,罗惠明占10%,股东按各自认缴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和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用地面积:
  项目建设地点为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岩前村,项目用地25.9679公顷,其中水田1.9905公顷,林地20.4456公顷,园地3.5318公顷。属三元区岩前镇岩前村集体土地。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带9000kW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熟料148.5万吨;年产水泥200万吨,其中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100万t/a和P.C32.5复合硅酸盐水泥100万t/a,年发电量为6048×104kWh,年供电量为5564×104kWh。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四、工艺技术及主要装置设备:
  (一)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系统
  1、石灰石破碎及输送,采用锤式破碎机,破碎后经皮带输送至厂区的均化堆场;
  2、熟料烧成系统,由五级双系列悬浮预热器、分解炉、回转窑、篦式冷却机组成;
  3、水泥粉磨,采用二套由CLF170-100辊压机和直径为Φ4.2×13的管磨组成的水泥半终粉磨系统。
  (二)余热发电系统
  在4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过程中,同时在水泥线的窑头、窑尾各设置一台AQC炉、SP炉,配备一台9MW的汽轮发电机组。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2277.0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57977.02万元(建设期利息1357.46万元),流动资金4300万元(铺底流动1290万元),项目资本金22420.5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36%,资本金由4位自然人股东自筹解决,其余资金拟申请银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36846.49万元(建设期利息1357.46万元)和流动资金贷款3010万元解决。
  六、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福建天丰水泥有限公司申报的4500t/d的熟料水泥生产线带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建设,能充分利用三明市三元区及周边丰富的石灰石、硅铝质、铁矿粉、粉煤灰和煤矸石等资源,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与可持续发展,项目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和福建省《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精神。项目生产工艺装备技术先进、节能节电措施到位,并采用纯低温余热发电,以获得节能效果。
  七、初审意见:
  (一)该项目建设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能有力推进福建省“十一五”期间水泥生产基地布局的实施,有效缓解闽东南地区优质回转窑水泥供不应求的状况;
  (二)该项目可充分利用煤矸石、矿渣等工业废渣,充分利用废气余热等二次能源,实际年发电量为6048×104kwh,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2.1万t,减少CO2排放量约5.2万t,符合国家综合利用政策,对改善生产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有利于科学地利用三元区丰富石灰石资源,加快我市水泥结构调整步伐,增强区域发展后劲;
  (三)该项目前期工作扎实,项目建设总体上符合三明市三元区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经省国土厅“闽国土资函[2008]4号”初审。项目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省环保局“闽环保监[2008]2号”审查批复,项目投产后能符合国家有关水泥工业环保标准,噪音、废气、废水等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区涉及的拟用林地已通过省林业厅“闽林政便函[2008]18号”初审。
  (四)该项目矿山资源有保障,开采年限可达30年以上;
  (五)该项目工艺技术先进、节能措施落实,效果明显;
  (六)该项目资本金落实,达到资本金占总投资35%以上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委建议钧委对该项目予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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