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帅风水泥有限公司申请项目建设单位及股东变更的初审意见

日期:2008-04-08 23:50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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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
  根据《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委对福建省帅风水泥有限公司申报的申请项目建设单位及股东变更进行初步审查,现报告如下:
  福建省帅风水泥有限公司申请项目建设单位及股东变更的请示,符合该项目早日建成投产的需要。项目建设单位名称由福建省帅风水泥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红火水泥有限公司,股东由原自然人周东香(占股份50%),自然人田光梯(占股份25%),自然人廖木春(占股份25%),变更为自然人周东香(占股份30%)、自然人廖木春(占股份15%)、法人浙江江山虎球水泥有限公司(占股份55%),原股东田光梯全额退股,股东变更手续符合有关规定,变更后建设资金有充分保障。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产品结构、技术和工艺、投资规模、原材料保障、环境影响评估、建设期限等与钧委“闽发改工业[2007]1273号”批复一致。
  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场地平整270亩、进场路基4公里,施工用水、用电等工程已全面完成,预计2009年5月前完成第一条生产线建设,2010年前全面完成整个工程建设。为了促进该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和建成投产,发挥效益,推进清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我委建议钧委给予批准该项目建设单位名称从原来的“福建帅风水泥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红火水泥有限公司”及股东变更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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