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部分重点建设项目问题协调情况的答复

日期:2008-03-31 23:38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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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永安市重点办、清流县重点办:
  你单位梳理上报的重点项目建设问题,经省重点办商请省直有关部门协调,现已答复(明重办函〔2008〕51号)。请你们按答复意见要求,协同项目业主单位和相关部门,抓紧做好相关材料的报批和跟踪落实工作。
  1、三明市区至沙县快速通道一期工程
用地问题:省国土厅告知,该项目所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省政府审批。目前该项目设计有变化,需要增加用地,但用地报件未上报省厅。省国土厅表示,征用地报件上报后将尽快审理。
  2、永安天润纳米材料生产项目
  (1)用地问题:请永安市抓紧做好项目选址、征地前期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尽快上报用地报件,省国土厅表示将尽快审理。
  (2)占用林地问题:需占用林地289亩,请抓紧向省林业厅申请289亩林地转用指标。
  3、三明市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金星加工区项目
  请求列入省级工业园区问题:请清流县政府直接与省外经贸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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