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日期:2008-03-24 00:03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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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三钢房产〔2008〕48号)收悉。你司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已由我委明发改投资〔2007〕260号文批复,鉴于该项目国有资金投资不占主导地位,建设资金的80%由职工自行承担,企业自有资金约占20%,主要用于解决“五通一平”及其它公共配套工程建设。同时,你司具备自行招标条件,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规定,核准你司的招标方案,由你司自行组织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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