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南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议纪要的通知

日期:2008-02-01 00:07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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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南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南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议纪要》



              二〇〇八年二月一日

附件:
           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南区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议纪要

  2007年12月21日,市发改委在沙县主持召开“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南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市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沙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以及特邀专家和福建省闽咨投资咨询中心(工可编制单位)的代表共34人(名单附后)。与会代表踏勘了园区建设现场,听取了工可编制单位对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南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情况的介绍,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认为该工可报告的编制深度基本符合规范要求,现将会议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的基础设施条件,对促进优势产业向园区集聚,推动金沙园区健康快速发展,从而推动沙县区域经济更快发展,提升三明作为区域中心城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同意工可报告推荐的工程建设方案,即用地规模为596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开发工程、主次干道工程、公共绿化工程、停车场、文化体育设施、给水管网、排水系统及其他公用工程等设施建设。
  三、工程投资估算
  请编制单位在进一步调整、细化建设规模和内容后重新估算。
  四、对下阶段工作意见
  1、请工可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和与会代表的意见,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作进一步的修编。
  2、请编制单位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进行补充完善,并相应调整投资估算。
  3、请编制单位对项目名称再行斟酌。
  4、请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单位按照建设程序要求,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待材料备齐后报我委审批。
  附件: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南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



                   二〇〇八年二月一日


附件:
     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南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专家组意见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12月21日上午在沙县金沙园管理委员会大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南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评审会。本次评审会成立了由五位专家组成的专家小组(名单附后)。参加会议的有市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沙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业人员。专家组经现场踏勘后,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对项目的介绍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对项目建设背景、功能定位、建设规模、内容、工程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投资估算、财务评价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操作性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认真审查,一致认为“报告”编制符合国家发改委“工可”有关编制办法、技术规范和规定要求,基础资料较全面,财务分析依据较充分,基本达到编制深度要求,“报告”原则予以通过,并形成如下专家组意见: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建设对推动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区健康快速发展,扩大三明市区城市发展空间,带动沙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繁荣,提升三明作为区域中心城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地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建设合理性可行性
  该项目建设符合沙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基本合理、可行;该项目区位优势、对外交通优势明显,“报告”中作出的财务评价基本符合当地实际,可操作性较强。
  三、意见和建议
  1.建议项目背景从大三明空间发展战略中加以阐述;
  2.建议项目功能定位进一步推敲;
  3.进一步细化土地分类及征地费用;
  4.认真核实工程项目数量,按有关标准校核单价;
  5.补充供电设施的投资,明确给排水管道的材质;
  6.建议适当增加绿化与景观投资;
  7.进一步充实财务评价章节的内容;
  8.建议补充主要基础设施附图。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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