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乾龙新村141幢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三明市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核准乾龙新村141幢(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请示》(明建〔2008〕2号)收悉。乾龙新村141幢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业经我委闽发改备〔2008〕G00001号文备案,建设规模为用地面积3066.16平方米,建筑面积1174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意乾龙新村141幢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由你司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邀请招标。请抓紧组织实施,并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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