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三明市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宏宇花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招投标的批复

日期:2008-01-21 23:57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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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列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福建省三明市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宏宇花园二期建设项目自行组织招投标的请示(梅发改〔2008〕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鉴于宏宇花园(原为荣王新村)项目及台商独资荣王(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变更为外商独资三明市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我委明计外〔2002〕10号和明计外〔2004〕17号文批复;三明市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有招标机构,基本上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概预算、财务和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符合《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宏宇花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由三明市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行组织招投标。
此复。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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