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下达服务业建设项目2007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日期:2007-10-15 18:24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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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发展改革局:
  据省发改委《关于转下达服务业建设项目2007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闽发改服务[2007]944号),安排福建省沙县农资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50万元,现将项目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局(见附表)。请认真按照省发改委(闽发改社会[2007]944号)文通知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切实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严格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期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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