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三明市老年公寓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日期:2007-09-10 18:19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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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要求将三明市老年公寓建设予以立项的报告》明民[2007]105号文收悉。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全市现有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36.1万人,占总人口的13.7%;其中,三明市区达4万多人,占市区人口的13.2%。为适应我市社会人群老龄化的需要,加快发展老年社会服务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7﹞10号和三明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7﹞92号文件,经研究,同意撤销原批复文件(明发改服务﹝2006﹞284号),原则同意你局在原三明机床厂地块建设三明市老年公寓,建筑面积24033.3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建设资金由财政投入、社会捐赠和民政局福利金等渠道解决,不足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建设年限:2007-2010年。
根据《福建省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由你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请抓紧组织实施
你局《关于要求将三明市老年公寓建设予以立项的报告》明民[2007]105号文收悉。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全市现有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36.1万人,占总人口的13.7%;其中,三明市区达4万多人,占市区人口的13.2%。为适应我市社会人群老龄化的需要,加快发展老年社会服务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7﹞10号和三明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7﹞92号文件,经研究,同意撤销原批复文件(明发改服务﹝2006﹞284号),原则同意你局在原三明机床厂地块建设三明市老年公寓,建筑面积24033.3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建设资金由财政投入、社会捐赠和民政局福利金等渠道解决,不足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建设年限:2007-2010年。
根据《福建省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由你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请抓紧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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