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08-01 18:04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 | | |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省发改委《福建省发改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发改稽察[2007]66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发改委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本县(市、区)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工作,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和管理,对发现招标投标中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当地的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