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2008年市级重点项目意见的通知

日期:2007-07-23 23:06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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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08年市级重点项目经过多次讨论、筛选,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修改、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核对和修改表格内容。要按照报送省、市重点项目(闽发改重点〔2007〕912号、明发改重点〔2007〕295号文)的表格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和修改,做到每个栏目内容完整、准确,避免缺项和漏项。对关键要素的填写要精确、到位,如“建设规模和内容”既要体现规模又要有建设内容;“资金来源”要反映资金拼盘的组成比例;“年度计划投资”要真实反映年内投资任务(此次修改原则上不允许调减,如有减少要说明原因);“进度目标”要反映项目建设具体的节点目标、工作内容及其完成的时限,等等。
  2、做好符合申报条件新项目的补报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对本区域、本行业范围内的项目作进一步的筛选、细化工作,对符合报送条件的省、市重点项目做好补报工作,并按照规范格式认真填报。
  3、及时反馈。请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对征求意见稿抓紧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将修改意见(加盖公章)、拟增补项目和各项目(包括已列和新增的所有项目)简介、通讯录、可研报告及批准(或核准、备案批复)文件(仅需电子版)以及民营、外资项目的业主申请报告于10月31日下午下班前报市重点办汇总(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修改之处统一以红色标记)。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以列入重点项目。

  联系人:龚桂平 电话:8223510  传真:8239013
  电子邮箱:smzd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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