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筛选推荐我市上市后备企业的通知

日期:2007-07-16 20:04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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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上市办)、市直各有关部门:
  当前,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正处于历史性的机遇期,资本市场相关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为了利用资本市场培育地方经济支柱,进一步推动我市上市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我市将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工作的培育力度,集中力量在今后若干年内培育储备一批上市后备资源,做到“储备一批、培育一批、上市一批”。为此,请你们组织力量对所辖(属)企业进行摸底(调查表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上市后备企业的基本条件
  1、必须是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拟在近两三年内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
  3、近两年连续盈利,预测未来两年继续保持盈利;
  4、主业突出,发展前景看好,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高成长性;
  5、公司运作规范,最近几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商务部重点培育出口名牌产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企业(行业)技术中心等称号之一的应予优先推荐。
  二、上市后备资源的发掘与培育是我市企业上市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上市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的目标,永安、沙县各推荐10家以上上市后备企业,尤溪、大田各推荐8家以上上市后备企业,其它县(市、区)至少要推荐出6家以上上市后备企业,切实把能够代表我市经济发展前景的优质企业作为上市后备重点培育对象。
  三、请各县(市、区)发改委认真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如实填报调查表(如果你们认为有的企业目前虽不符合推荐的基本条件,但企业发展潜力大、前景好,未来股改上市可能性较大的也可填表推荐),及时收集、汇总调查表,于7月23日前将调查表报送市发改委体改科。
  联系人:林锡斌、李祖榕
  联系电话:8222986
  传  真:8239013
  附件:拟上市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一:拟上市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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