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停建三明市地税局干部培训学校改建工程的通知
日期:2007-07-03 22:42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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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7]5号)文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文精神,我市开展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你局干部培训学校改建工程2006年12月13日经我委明发改投资[2006]316号文批准立项,根据中发办[2007]11号文“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部门、地方所属的现有这类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的精神,经研究,该项目尚未动工建设,决定停建三明市地税局干部培训学校改建工程项目,请你局做好项目停建后的相关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7]5号)文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文精神,我市开展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你局干部培训学校改建工程2006年12月13日经我委明发改投资[2006]316号文批准立项,根据中发办[2007]11号文“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部门、地方所属的现有这类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的精神,经研究,该项目尚未动工建设,决定停建三明市地税局干部培训学校改建工程项目,请你局做好项目停建后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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