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明溪县建设枫溪乡卫生院门诊楼项目的批复
日期:2007-06-28 17:45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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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发改局:
你局上报的2007年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收悉。为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经研究,同意建设明溪县枫溪乡卫生院门诊楼项目,建设规模500平方米,项目建设后病床为6床,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补助20万元,市、县(区)配套20万元。建设期限:2007年。
请你们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抓紧组织施工,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并按国债项目的规定要求,严格国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建设项目任务完成。
你局上报的2007年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收悉。为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经研究,同意建设明溪县枫溪乡卫生院门诊楼项目,建设规模500平方米,项目建设后病床为6床,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补助20万元,市、县(区)配套20万元。建设期限:2007年。
请你们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抓紧组织施工,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并按国债项目的规定要求,严格国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建设项目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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