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明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三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要求协调解决2007年市重点建设项目问题的通知

日期:2007-05-29 23:00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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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步伐,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建立市重点项目建设三方联动协调服务督办机制的工作意见》(明政办[2006]157号)的要求,现将17个重点项目需要协调解决的22个问题(详见附表)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协调解决。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要及时研究解决。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重点项目、重点支持、重点保障”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协调、服务工作,对建设单位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研,想方设法在第一时间内帮助解决;对因客观原因而一时无法协调落实的问题,要向业主说明和解释,努力营造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优质环境。
  2、要及时进行反馈。要根据问题协调主体的不同,分类做好反馈。其中,第一类“需提请县(市、区)政府协调解决问题的项目”的协调情况向市重点办反馈;第二类“需提请市直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问题的项目”和第三类“需提请国家、省协调解决问题的项目”的协调情况,要同时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效能办反馈。对一时无法解决、需提请市政府或省里进一步协调的,要详细说明原因。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上述反馈要求,于6月8日前将协调结果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反馈。
  3、联系方式。
  市重点办:联系人:龚桂平,联系电话:8223510,传真:8239013,
  电子邮箱:smzdb@126.com
  市效能办:联系人:邱学贤,联系电话:8228000,传真:8228000,
  电子邮箱:smxnd@163.com
  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人:吴良述,联系电话:8885818,传真:8885868,
  电子邮箱:zwzxyw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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