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下达2007年华侨农场和农垦农场“侨居造福工程”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

日期:2007-05-23 17:37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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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外侨办:
  省发改委、财政厅、侨办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侨办关于下达2007年华侨农场和农垦农场“侨居造福工程”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07]461号)下达我市宁化泉上华侨农场侨居造福工程2007年建设投资计划55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25万元,现转发给你们,请督促业主抓紧项目实施工作,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对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抓好市、县(市、区)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年度计划顺利完成,每季度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省华侨农场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侨办),同时抄送市发改委、财政局、外侨办。
  “侨居造福工程”已例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请宁化县外侨办按省里要求做好“侨居造福工程”对象的登记、审核和造册工作(《华侨农场和农垦农场“侨居造福工程”对象登记表》附后),并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把事办好。《华侨农场和农垦农场“侨居造福工程”对象登记表》于5月30日前报省华侨农场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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