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建设规模的批复

日期:2007-05-14 17:34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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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市卫生局《关于调整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建设规模意见的函》(明卫函[2007]106号)和你院《关于申请调整门急诊综合大楼建设规模的请示》(明中西医院[2007]21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你院门急诊综合大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我委(明发改社会[2006]120号)文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总建筑面积21904平方米,含门急诊、病房、办公用房及院内道路、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3936万元。
  为争创“三乙”医院需要,根据你院现有医疗业务用房条件,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闽卫医[1994]1024号)、《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国中医药办函[2005]193号)、《福建省三级综合性医院评审实施方案》(2006年)有关要求,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增加建筑面积2693平方米,建设规模调整为:总建筑面积2459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5150万元,建设资金由你院自筹、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集。
  其余事项按我委《关于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明发改社会[2006]120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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