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市“十一五”科技与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衔接意见

日期:2007-04-29 23:59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 | | |
市科技局: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明政[2006]1号)精神,我委对贵局组织编制的《三明市“十一五”科技与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进行了衔接。
在认真审阅规划文本、评审会评审意见,以及编制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说明的基础上,提出如下衔接意见:
  一、规划文本形式与框架结构规范严谨、符合要求,规划要素完善、规范。
  二、规划以《国家中长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内容符合上述文件精神。
  三、规划以落实科教强市战略、建设区域创新体系为主线,提出的指导思想明确,目标适当,重点突出,措施具体,符合三明实际,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四、建议
  1、规划文本的名称应予以规范表述为《三明市“十一五”科技与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2、进一步突出重点,突出自主创新,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和高校为依托,科技中介为纽带、政府宏观管理为保障的开放型的区域创新体系,为三明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提供科技支撑。
  3、部分数据请加以核实并修订、充实(如基础数据统一按2005年为基数)。
请根据以上衔接意见,抓紧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后,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下发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