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纵五线大田境内段德州(尤溪界)至溪底(漳平界)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呈报国省干线纵五线大田境内段德州(尤溪界)至溪底(漳平界)新建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田发改投资〔2014〕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符合《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布局规划(2012-2030)》,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纵五线大田境内段德州(尤溪界)至溪底(漳平界)公路工程。
二、项目业主:大田县路网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大田县境内。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全长77.455公里。路线起于大田德州(尤溪界)经梅山乡、湖美、均溪、石牌、长溪、武陵、仕洋,经谢洋乡,至终点溪底(漳平界)。
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K0+000-K43+677和K55+677-K79+550.57段为12米(全幅式水泥砼路面),设计车辆荷载为公路-Ⅱ级;K43+677-K55+677段路基宽度为24.5米(沥青砼路面),设计车辆荷载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路基、小桥涵1/50。其它技术标准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37102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县筹措解决。
六、建设工期:3年。
七、节能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方案,随文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附件1)。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原则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请项目业主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闽委办〔2010〕97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配套规定,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附件2)。请项目单位据此开展招投标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2月10日
附件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纵五线大田境内段德州(尤溪界)至溪底(漳平界)公路工程 填表日期:2014年2月10日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单位 |
大田县路网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 |
张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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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大田县风山中路209号 |
负责人电话 |
13806978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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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大田县境内 |
邮编 |
36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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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江前相 |
联系人电话 |
13850803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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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
项目总投资 |
2371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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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 |
核准□ |
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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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 |
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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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路线全长77.455公里,估算总投资2371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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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耗能量 |
能源种类 |
计量单位 |
年需要实物量 |
参考折标系数 |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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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
度(kw.h) |
188.4万kw.h |
0.1229kgce/ kw.h |
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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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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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能工质种类 |
计量单位 |
年需要实物量 |
参考折标系数 |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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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能工质总量(吨标准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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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 |
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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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通过采用一定的措施,使能源的消耗量减少,主要包括:1、制定合理措施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2.强化现场材料管理。3.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5.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6.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电线和节能灯具。7.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运用行政许可制度调整道路运输运力结构。8.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提升养护水平。9.推广使用燃油节能添加剂,燃油清净剂、润滑油节能添加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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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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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备案,请项目单位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签 章) 2014年2月10日 (签 章) 年月日 |
注: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
附件2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纵五线大田境内段德州(尤溪界)至溪底(漳平界)公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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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大田县路网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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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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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部分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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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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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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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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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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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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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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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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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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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决定说明: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其他项含征迁、管理费等费用,核准不采用招标形式;重要设备、主要材料等包含在施工项中,招标方式不另行核准。
2014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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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有关事项应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2、项目的评标专家须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评标专家库内抽取。 3、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在重新招标之前,须向本委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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