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设)学生公寓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设)学生公寓楼研究报告的请示》(明职院[2013]58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改善你院办学条件,同意三期建设项目新建学生公寓楼二幢。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设)学生公寓楼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两幢学生公寓建筑占地面积33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629平方米,其中:1#宿舍楼9160.2平方米,2#宿舍楼10468.8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电信、消防、停车场、道路、绿化等相关设施。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设)学生公寓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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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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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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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部分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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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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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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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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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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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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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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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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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决定说明: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必须委托有资质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核准机关盖章) 2013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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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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