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荷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13-02-06 09: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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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荷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招标事项核准的报告》(明城投〔20131号)及有关附件悉。该项目的建设对于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经研究,原则同意荷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荷园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物流园区德安窠。

三、建设规模与内容:该项目建筑面积6863.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监控室、谈话室、专案办公室、专案指挥室、体检室、医疗室、会议室及其他办案用房间和附属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649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司筹措解决。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1年。

六、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七、项目节能评估。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表备案。请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26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三明市荷园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名称: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依法全部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重要设备、主要材料包括在施工项在,不再单独核准。

      

                            

                                    

              

注意事项:

1、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有关事项应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2、项目的评标专家须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评标专家库内抽取。

3、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在重新招标之前,须向本委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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