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化县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12-12-24 08:47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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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呈请报批2013年宁化县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发改〔2012210号)及有关附件悉。宁化县城区因地势较平坦,现有排水系统设计标准较低,近年来随着新城区规划发展,现有排水设施影响了城区建设和发展,该项目的建设能有效提高宁化城区排水能力,对于进一步改善宁化城区环境,增强城区排涝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经研究,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化县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工程(二期)。

二、项目业主:宁化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宁化县城区。

四、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城区排水管网12143米,管网均采用纤维缠绕增强玻璃钢夹砂管(RPMP)。本项目附属构筑物建设雨水口1027个,检查井523座。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934.5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县筹措解决。

六、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1

七、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表备案。请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配套规定,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开展招投标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1224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宁化县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工程(二期)

项目单位名称:宁化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部分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采用全部公开招标方式,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重要设备、主要材料包含在施工项中,不再单独核准;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等,核准不采用招标。

                          

注意事项:

1、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有关事项应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2、项目的评标专家须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评标专家库内抽取。

3、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在重新招标之前,须向本委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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