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市儿童专科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明市第一医院: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儿童专科医院病房综合楼
二、业主单位:三明市第一医院
三、建设地点:梅列区贵溪洋新开发区
六、建设年限:三年(2012-2014年)
七、节能审查意见: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的节能评估依据适用,评估内容深度基本符合要求,能耗指标分析较客观准确,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建议较合理可行,原则予以同意,并在项目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中抓好落实。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及防范措施。
九、项目招投标事项: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配套规定,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见附件)。
请据此批复加快前期工作,优化项目方案,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三明市儿童专科医院病房综合楼 | |||||||
项目单位名称:三明市第一医院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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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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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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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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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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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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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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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决定说明: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必须公开招标,并委托有资质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核准机关盖章) 2012年7月27日 |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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