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功能性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

日期:2012-07-13 18:36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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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功能性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请示》(三中法〔201211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于20106月以《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功能性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明发改投资〔2010209号)文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276日我委在三明组织召开该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查会,编制单位根据审查会意见对初步设计与概算进行了修编调整,并提交了初步设计与概算修改报批本。经研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9117.48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个大法庭、3个中法庭、12个小法庭、立案大厅、信访大厅、执行指挥中心、档案室、调解室、羁押室、活动室、机房等。

三、总体设计:

(一)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方案;

(二)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结构设计方案。本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

(三)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其他设计方案;

四、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核定为5232万元,建设资金由你院筹措。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抓紧组织实施。

           一二年七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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