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改造工程设计招标事项的批复
三明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净化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改造工程设计招标方式变更的请示》收悉。我委以明发改投资〔2010〕479号文对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同时核准项目的设计等公开招标。鉴于该项目设计二次公开招标皆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而导致招标失败。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该项目的设计招标调整为以不低第二次招标文件设置的要求、不高于原设置的收置标准,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发包,其余招标事项仍按原核准实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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