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乐县高唐镇集镇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12-05-15 17: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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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上报将乐县高唐镇集镇供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将发改〔20121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你县高唐镇原有供水系统年久失修,设施老化、漏水严重,供水量不足,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饮水安全。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镇区面积的不断扩展,高唐镇目前的供水现状已远不能满足镇区居民的生活、生产用水需求。为提高高唐镇供水能力,经研究,同意高唐镇集镇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将乐县高唐镇集镇供水工程

二、项目业主:将乐县高唐镇环洲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将乐县高唐镇高唐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为5000/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取水工程:沉砂池1个,集水井1个,DN250DN200输水钢管9750及配套设施;2、净水工程:一体式净水设施1套,清水池2个,管理房1座,值班室1座,加药间1座,进场路及厂区道路,加药设备和监测设备等附属配套设施;3、管网工程:DN355-DN90PVCM配水管网7810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2012-2013年。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00万元,资金由你县筹措解决。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一二年五月十五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将乐县高唐镇集镇供水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将乐县高唐镇环洲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决定说明: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重要设备及主要材料包含在施工项中,招标方式不另行核准。其他项包含项目前期费用,核准不采用招标方式。

(核准机关盖章)                                    

                         2012年5月15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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