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安35千伏半村输变电工程及配套线路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2012-03-30 16:04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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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电力实业总公司:

  你司《关于永安35千伏半村输变电工程及配套线路项目核准的请示》(永电总〔201236号)和永安市发展改革局《关于永安35千伏半村输变电工程及配套线路项目的初审意见》(永发经〔201112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永安20112015年农村配电网滚动规划确定的负荷水平和电网规划方案,为满足永安市罗坊乡半村片区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提高永安市罗坊乡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同意建设永安35千伏半村输变电工程及配套线路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永安市电力实业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安市罗坊乡半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新建35千伏变电站一座,本期主变容量1×8兆伏安,35千伏出线1回;永安35千伏小陶-半村线路工程,线路全长约14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为1080万元,资金由你司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2011-2012年。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意见。请项目业主在设计优化、设备选型、施工组织等方面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按规定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主要有:

1、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市电力实业总公司35千伏半村输变电工程及配套线路项目的初审意见》(永发经〔2011123号);

2、福建省三明电业局《关于永安35千伏洪田变至大炼变等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明电计划〔2008258号);

3、永安35千伏半村输变电工程及配套线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明土资规审〔201142号);

4、永安市城乡规划局关于35KV半村变输变电工程项目选址的复函(永城规选函字第(200886号);

5永安35千伏半村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永安35千伏半村输变电工程及配套线路项目工程招

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一二年三月二十九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永安35千伏半村输变电工程及配套线路项目

项目单位名称:永安市电力实业总公司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主要材料等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征地补偿费、青苗赔偿费等,核准不采用招标。

                      

2012330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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