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流县嵩口镇镇区供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

日期:2012-03-21 15:35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 | | |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清流县嵩口镇镇区供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要求审批的请示》(清发改[2012]4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于2011627以《关于清流县嵩口镇镇区供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明发改投资[2011]236号)文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单位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根据《清流县嵩口镇镇区供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的精神,对初步设计与概算进行了修编调整,并随文提交了初步设计与概算修改报批本。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设计新增供水规模2000/日。具体建设内容为:1、源水工程:De200材质引水管道6340及配套设施;2、水厂工程:制水能力2000/日的制水设施及业务综合楼800平方米3、配套管网工程:配水管网为De315 De125PE11670DN250的钢管186,总长11856

三、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工程等级为Ⅳ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工程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30年一遇洪水校核;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主要建筑物按Ⅶ度进行抗震设防。

四、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控制在957.41万元以内,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负责筹措。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抓紧组织实施。

           一二年三月二十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