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流县嵩口镇镇区供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清流县嵩口镇镇区供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要求审批的请示》(清发改[2012]4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于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设计新增供水规模2000吨/日。具体建设内容为:1、源水工程:De200材质引水管道
三、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工程等级为Ⅳ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工程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30年一遇洪水校核;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主要建筑物按Ⅶ度进行抗震设防。
四、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控制在957.41万元以内,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负责筹措。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抓紧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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