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三明市农科所:
你所《关于三明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要求立项的申请》(明农所〔2012〕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进一步发挥三明市农科所在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方面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同意建设三明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二、项目业主:三明市农科所。
三、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农科所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046.6平方米,建筑面积126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水稻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三明综合试验站、国家级原种扩繁基地、福建省科普教育基地、三明市生物医药服务中心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建设年限:2年。
请据此批复,按照建设程序要求,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好规划、土地、环评、资金筹措等各项前期工作,并报送我委审批。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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