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学院紫荆园7#和荷花苑8#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明学院:
你院《关于要求批准紫荆园7#和荷花苑8#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明学院函〔2011〕5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为适应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学生公寓住宿需求,改善办学条件,同意新建紫荆园7#和荷花苑8#学生公寓两幢。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学院紫荆园7#和荷花苑8#学生公寓。
二、建设地址:三明学院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两幢学生公寓建筑面积21769平方米,七层框架结构,其中:紫荆园7#建筑面积11659平方米,荷花苑8#建筑面积10110平方米;室外供电、给排水、道路、绿化等设施建设。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614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学院自筹1945万元,银行贷款4200万元。
五、项目业主:三明学院。
六、建设期限:2011-2012年。
七、节能审查意见:同意节能登记表提出的节能意见,请按相关规定,落实节能降耗措施。
八、项目招标核准事项(见附表)
请据此批复加快前期工作,优化项目方案,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三明学院紫荆园7#和荷花苑8#学生公寓 | |||||||
项目单位名称: 三明学院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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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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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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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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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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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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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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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决定说明:根据《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发包;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等,应委托有资质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核准机关盖章) 2011年12月8日 |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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