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化县东坑水库及灌区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呈报宁化县东坑水库及灌区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发改〔2011〕157号)收悉。三明市水利局以明水计〔2011〕377号文出具了行业审查意见,市国土资源局以明土资规审〔2011〕34号文出具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市水利局以明水水保〔2011〕297号文批复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市环保局以明环审函〔2011〕75号文出具了环评工作的复函,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已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东坑水库及灌区配套工程,可有效缓解泉上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泉上镇生活、生产用水条件,经研究,现将宁化县东坑水库及灌区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宁化县泉上镇青瑶村
二、项目业主:宁化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水源工程项目部
三、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
(一)建设内容:建设项目由东坑水库、引水系统、灌区配套渠系建筑物组成。新建一座总库容为288. 7万m3的小(一)型水库,水库集雨面积9.5km2、新建重力坝坝高38.8m的大坝、坝顶长132.11m;新建一条(1.6×1.8m)引水隧洞总长2.874km;灌区配套建设左右干渠总长度10km、支渠总长度26.8km、排洪沟总长2.1km。
(二)设计标准:大坝、引水系统洪水标准采用30年一遇洪水设计、300年一遇洪水校核。拦河坝消能防冲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设计。灌区灌溉设计保证率采用90%。水库枢纽工程等级为Ⅳ等工程,灌区渠道及渠系建筑物为Ⅴ级。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按8975.29万元控制。资金来源:除争取国家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水源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宁化县人民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建设年限:按24个月控制
六、项目节能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表备案。请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同意项目报告中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请项目单位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闽委办〔2010〕97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八、其它事项
(一)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以及市水利局行业审查意见,严格履行基建程序,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上报审查审批。
(二)请项目单位按照环保和水保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请宁化县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
(四)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宁化县东坑水库及灌区配套工程项目 | ||||||||
项目单位名称:宁化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水源工程项目部 | ||||||||
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注 | ||||
全部 |
部分 |
公开 |
邀请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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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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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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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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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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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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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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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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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该项目无重要设备;2、其他费用包括临时工程费,拆迁占地补偿安置,环境保护专项费等。 (核准机关盖章) 2011年11月16日 |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3.项目的评标专家须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评标专家库内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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