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流县俞坊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呈报清流县俞坊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清发改〔2011〕207号)收悉。三明市水利局以明水计〔2011〕362号文出具了行业审查意见。建设清流县俞坊水库工程项目,可扶持发展城郊型高效农业,合理配置科学利用区域水资源,有效解决供坊村、俞坊村、下戈村等耕地灌溉任务,经研究,现将清流县俞坊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清流县俞坊水库工程
二、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俞坊村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该项目为小(一)型水库,总库容为141.73万m3,是以灌溉为主兼顾供水等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项目在甲坑溪建设拦河坝1座,引水钢管总长0.1km;干渠总长度3.488km,支渠总长度4.204km,排洪沟总长度0.485km、渡槽5座及田间道路总长度3.0km。大田坑溪引水工程建设拦河坝1座,引水隧洞1条总长0.725km。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6043.7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建设年限:18个月
请你局会同清流县有关部门,按照基建程序和水库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待条件成熟后,按程序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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