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学院南区荷花苑7#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11-09-22 17:08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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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学院:

你院《关于要求批准南区荷花苑7#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明学院函〔201139)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改善学院学生住宿条件,同意建设南区荷花苑7#学生公寓,作为闽台合作办学,海峡理工学院学生住宿用房.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学院南区荷花苑7#学生公寓。

 二、建设地址:三明学院南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面积18852平方米,6层框架结构,其中:A幢建筑面积9056平方米,B幢建筑面积9796平方米;购置太阳能热水器系统2套、组合家具764套。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投资估算45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388.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学院自筹1500万元,银行贷款3000万元。

五、项目业主:三明学院。

六、建设期限:2011-2012年。

七、项目招标核准事项(见附表)

请据此批复加快前期工作,优化项目方案,抓紧办理基建手续,推进工程建设。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三明学院南区荷花苑7#学生公寓

项目单位名称: 三明学院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部分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他

核准决定说明: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事项已经我委明发改[2010]434号文核准,请按核准决定执行;根据招投标法相关规定,该项目设备购置委托有资质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核准机关盖章)

                            2011年9月22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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