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田县龙宝山廉租住房7#、8#楼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大田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转报大田县龙宝山廉租住房7#、8#楼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田发改投资〔2011〕36号)及附件悉。为加快大田保障住房建设步伐,改善大田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经研究,同意建设大田县龙宝山廉租住房7#、8#楼建设工程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田县龙宝山廉租住房7#、8#楼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单位: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地点:大田县均溪镇红星村龙宝山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572平方米,建筑占地455.8平方米,廉租房56套,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套型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400万元,资金由你县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节能: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请按节能报告意见切实做好各项节能工作。
七、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011年-2012年。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大田县龙宝山廉租住房7#、8#楼建设工程项目 | |||||||
项目单位名称: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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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
重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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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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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核准 | ||||||
情况说明: 勘察、设计、监理费用未达到需要招标的规定标准,核准不采用招标方式;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含在施工项中;其他项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工程预备费用。 (核准机关盖章) 2011年7月8日 |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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