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沙县夏茂35千伏变电站扩建等输变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沙县供电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沙县夏茂35千伏变电站扩建等输变电项目核准的请示》(沙电〔2011〕78号)、沙县发改局《关于沙县夏茂35千伏变电站扩建等输变电项目初步审查意见的报告》(沙发改〔2011〕39号)及有关附件悉。为了满足夏茂、高桥、富口等乡镇用电负荷增长需要,提高沙县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经研究,现就你司建设沙县夏茂35千伏变电站扩建等输变电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35千伏夏茂变电站扩建:变电站容量为10兆伏安+6.3兆伏安变压器,本期一次建成,其中一台为新增主变(10兆伏安),一台为利用原有主变(6.3兆伏安)。远期变电站容量2×10兆伏安变压器。出线规模为35千伏远期出线4回,本期出线2回,10千伏远期出线12回,本期出线8回。
(二)35千伏夏茂变改接线路工程(含通信):线路从富口—夏茂35千伏线路47#塔出线,左转接入夏茂变电站。本工程全长约2.6公里,导线采用LGJX-150/25型钢芯铝绞线,采用FR-2型防振锤消振,地线采用OPGW光缆。
(三)35千伏高桥变电站扩建:将3.15兆伏安主变压器更换为10兆伏安主变压器,新增10千伏出线4回,改造原10千伏出线3回。远期变电站容量2×10兆伏安变压器。35千伏出线2回,分别接入35千伏城东变、夏茂变;10千伏出线14回。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沙县夏茂35千伏变电站扩建等输变电项目总投资为1627万元。其中,35千伏夏茂变电站扩建工程投资900万元;35千伏夏茂变改接线路工程(含通信)投资217万元;35千伏高桥变电站扩建工程投资510万元。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由你司自筹解决。
三、项目建设期限:该项目建设年限为一年。
四、节能:同意申请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方案,请按照节能报告意见切实做好各项节能工作。
五、招标核准事项:本批复附《招标核准决定书》三份,请你司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35千伏夏茂变电站扩建工程)
2.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35千伏夏茂变改接线路工程)
3.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35千伏高桥变电站扩建工程)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35千伏夏茂变电站扩建工程 | |||||||
项目单位名称:沙县供电有限公司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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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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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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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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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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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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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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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决定说明: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征地补偿费、青赔等费用,同意不采用招标。 (核准机关盖章) 2011年6月 30 日 |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
附件2: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35千伏夏茂变改接线路工程 | |||||||
项目单位名称:沙县供电有限公司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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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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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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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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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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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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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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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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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决定说明: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征地补偿费、青赔等费用,同意不采用招标。 (核准机关盖章) 2011年6月 30 日 |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
附件3: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35千伏高桥变电站扩建工程 | |||||||
项目单位名称:沙县供电有限公司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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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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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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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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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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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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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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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决定说明: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征地补偿费、青赔等费用,同意不采用招标。 (核准机关盖章) 2011年6月 30 日 |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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