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溪县盖洋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11-06-28 15:49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 | | |

明溪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明溪县盖洋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发改〔2011136号)及相关附件悉。鉴于你县盖洋镇区域规模不断扩大,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目前水厂规模已不能满足镇区发展供水需求。为满足居民生活、生产用水需求,经研究,同意建设盖洋镇供水管网扩建工程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盖洋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二、项目单位: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明溪县盖洋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净水厂区预沉池及投药消毒系统改造;进厂3米宽道路120米,敷设项目区管网15.51公里,其中:De315PE2500米,De200PE1300米,De160PE860米,De110PE4200米,De63PE1950米,De50PE2900米,De40PE1800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00.6万元,资金由你县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节能: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节能方案,请按节能报告意见切实做好各项节能工作。

七、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年限为2011-2012年。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设计、资金筹措等各项工作,并尽快组织实施。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明溪县盖洋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部分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情况说明:

  勘察、设计、监理费用未达到需要招标的规定标准,核准不采用招标方式;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含在施工项中;其他项为项目前期费用和建设管理费、运营费用等,核准不采用招标方式。

                           (核准机关盖章)

                           20116 28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