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三明沙县机场进场公路项目总投资估算的批复
三明机场建设总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调整三明沙县机场进场公路项目总投资估算的请示》(明机总〔2011〕9号)文收悉。三明沙县机场进场公路项目2009年7月业经我委以明发改投资〔2009〕248号文批复项目建议书,项目总投资估算2200万元。鉴于你司在上报项目投资估算时,未上报征地拆迁等费用,同时受市场人工、设备、材料涨价和政策调整等影响,工程投资发生了较大变化。现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预算,经研究,同意对该项目投资估算进行调整,调增1869万元,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0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772万元,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征迁、管理、前期工作费等)1156万元,预备费119万元。
特此批复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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