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将乐玉华~积善110千伏线路工程核准延期的批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三明将乐玉华~积善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延期的请示》(明电建设〔2022〕38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三明将乐玉华~积善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代码:2101-350400-04-01-567637)核准延期事项批复如下:
三明将乐玉华~积善110千伏线路工程,我委于2021年1月21日以明发改审批〔2021〕18号文核准,核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因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及电网规划的调整,本项目无法在原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2号)和《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闽政〔2017〕45号)文件精神,同意延长本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一年(至2024年1月20日),其他事项仍按明发改审批〔2021〕18号文执行。届时如仍未开工建设,核准文件自动失效,请你司抓紧落实开工前相关准备手续,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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