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市区沙溪河河面垃圾上岸收集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明发改审批〔2021〕87号
日期:2021-04-27 10:04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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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环境卫生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审批三明市区沙溪河河面垃圾上岸收集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的请示》(明环卫〔2021〕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三明市区沙溪河河面垃圾上岸收集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3-350400-04-01-413583)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区沙溪河河面垃圾上岸收集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三明市环境卫生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沙溪河东岸。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41.51平方米。包括一座垃圾压缩、一座龙门吊、围墙、场地道路、绿化、垃圾箱若干及其他环卫工具等设施。垃圾压缩规模为2.5吨/天。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300.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5.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32万元(包含征地拆迁补偿费50万元)、基本预备费22.2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三明市财政局核拨,列入市财政2021年城建经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七、招标事项:根据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鉴于项目施工、重要设备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业主单位的申请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鉴于勘查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业主单位的申请可不采用招标方式发包。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它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审查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属低风险。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三明市区沙溪河河面垃圾上岸收集站建设项目总概算表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三明市区沙溪河河面垃圾上岸收集站

  建设项目总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造价(万元)

建筑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92.96

3.20

99.20

 

195.36

(一)

土建工程

50.53

3.20

99.20

 

152.93

(二)

室外工程项目

42.43

     

42.43

1

室外道路

9.02

     

9.02

2

围墙

23.18

     

23.18

3

室外绿化

10.23

     

10.2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3.32

83.32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3.91

3.91

2

勘察、设计费

     

15.00

15.00

3

施工图审查费

     

0.49

0.49

4

招标代理费

     

1.67

1.67

5

造价咨询服务费

     

2.36

2.36

6

工程建设监理费

     

6.45

6.45

7

环境影响评价费

     

3.00

3.00

8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0.45

0.45

9

征地补偿费

     

50.00

50.00

预备费用

     

22.29

22.29

概算总金额

       

300.98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统计局、城管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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