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三明汽车南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变更三明汽车南站项目建议书项目业主的请示》(明城投〔2016〕15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2015年4月我委以《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南站片区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明发改投资〔2015〕47号)对该项目进行批复。其中三明汽车南站建筑面积为9000平方米,项目单位为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因三明汽车南站新增设公交公司及武装联勤驻勤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发生变化,且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的纪要《关于研究南三龙铁路三明南站及台江片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纪要》(〔2015〕60号)文件精神,明确其中的三明汽车南站业主为福建闽通长运公司。经研究,同意对该项目建议书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三明汽车南站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
二、项目单位:三明汽车南站变更为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总投资:三明汽车南站项目总投资1.2亿
其余事项,按原批复执行。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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