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市精神卫生中心老年儿童康复病房及户外康复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明市精神卫生中心:
你中心《关于上报三明市精神卫生中心老年儿童康复病房及户外康复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台医〔2016〕3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为完善市级精神病专科医院设施,经研究,同意建设三明市精神卫生中心老年儿童康复病房及户外康复设施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精神卫生中心老年儿童康复病房及户外康复设施项目
二、建设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台江路70号
三、项目业主:三明市精神卫生中心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改造院内1号楼老年及儿童康复、心理康复病房2250平方米,配置呼叫中心、安防监控系统,新增康复床位70张;新建户外步行道1150米、塑胶活动场地485平方米、防爬安全网550米、休息亭8座、景观绿化1500平方米等老年、儿童户外活动设施等。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650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省级预算内补助投资和市卫生专项资金安排筹集。
六、建设期限:2016-2018年。
七、节能审查意见:同意节能登记表提出的节能意见,请按相关规定,落实节能降耗措施。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及防范措施。
请据此批复加快前期工作,优化项目方案,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设计及概算。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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