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陈大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15-05-08 16:05 来源:市发改委
| | | |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办理三明市陈大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招标事项核准的报告》(明城投〔2015〕103号)及相关附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三明市陈大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陈大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  

二、建设单位: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三明市梅列区陈大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6幢,总建筑面积81465平方米,配套小区道路、给排水、电气、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五、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约4亿元,资金由你司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建设期限:4年。

七、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及我省的实施意见,本批复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一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同意梅列区陈大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请项目业主和地方政府认真落实有关社会稳定风险预防和化解各项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节能登记表

2.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8日  

附件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506.0耗能工质种类计量单位年需要实物量参考折标系数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三明市陈大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

填表日期:201555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晓东 

通讯地址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电话

13950980990

建设地点

梅列区陈大镇

邮编

365000

联系人

王晓东

联系人电话

13950980990

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项目总投资

40000.0万元

投资管理类别

√审批      核准      备案

项目所属行业

安置房

建筑面积(m2

81465.36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4086.74㎡。新建总建筑面积81465.36㎡,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3198.78㎡,不计容建筑面积28266.58㎡。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6幢。规划总居住户数577户。配套小区道路、给排水、消防、电气、人防、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年耗能量

能源种类

计量单位

年需要实物量

参考折标系数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电力

Kwh

183.0

0.1229kgce/kwh

225.0

天然气

M3

21.1

1.3300kgce/m

281.0

M316.20.0857kgce/t14.0耗能工质总量(吨标准煤)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520.0

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根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189-200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等有关节能标准,选择高性能的建筑材料产品;采用节水器具减少耗水量;采用高效率变压器,提高设备运行效率;照明光源采用新型高效节能光源,如高压钠、碘钨灯、紧凑型荧光灯、细径直管荧光灯等新型高效光源及电子镇流器,降低照明用电量,创造以人为本的绿色照明环境。

需要说的情况:
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附件2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三明市陈大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不采用

招标形式备注

全部部分公开邀请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核准 监理 重要设备主要材料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4亿元,资金来源中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和《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核准该项目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采购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主要材料包含在施工项中;其它包括管理费、征地补偿费等核准不采用招标形式。勘察、设计招标事项按《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三明市陈大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工程先行开展勘察和设计招投标事项的批复》(明发改体改〔2014〕303号)执行。 注意事项:1、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有关事项应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2、项目的评标专家须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评标专家库内抽取。3、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在重新招标之前,须向本委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

/> /> /> />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