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部新城台江片区(一期)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三明市南部新城台江片区(一期)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明城投〔2015〕105号)悉。经研究,同意三明市南部新城台江片区(一期)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南部新城台江片区(一期)城乡一体化项目。
二、建设单位: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台江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安置房工程:总建筑面积85456平方米。
(二)配套基础设施: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及其他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1412平方米;南部新城公交场站6421平方米;其他公配基础设施8080平方米;新建道路工程总长约10623米,匝道桥1处,长260米;景观公园1140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2座、公厕5座;新城综合广场70474平方米;公共停车场34500平方米(含地下停车场)。
五、项目总投资:32.16亿元,资金由你司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建设工期:3年。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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