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节能(福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核准的批复
中节能(福建)科辉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中节能(福建)科辉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福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我市及周边城市的合成革企业产生的DMF精馏残渣处理的无害化、安定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同意建设中节能(福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单位为中节能(福建)科辉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尤溪县西滨镇西洋村横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年处置DMF精馏残渣4500吨能力,生产纯度≥98%的DMF溶剂675吨,生物炭1125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处置场的原料收运系统、场内生产设施、公用设施、辅助设施及生活管理设施等。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标准:采用国际国内先进设备,采用“干化蒸馏+精馏+干馏”综合处置技术;残渣、废水、地下水污染防治、废气等处置应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执行。
四、项目总投资为4241.2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0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47.2%。
五、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845.53吨标准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及我省的实施意见,本批复附《项目节能登记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应按照清洁生产要求,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装置设备和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选用技术工艺成熟可靠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七、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节能(福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申请报告的初审意见》(尤发改基〔2015〕8号)、《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中节能(福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与循环再利用中心预选址的意见》(尤住建综〔2014〕64号)、使用林地预审意见书(尤林地预审〔2014〕007号)、《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节能(福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明环审〔2014〕41号)、尤溪县人民政府《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中节能(福建)科辉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2.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2月2日
附件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节能(福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单位 |
中节能(福建)科辉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 |
张兆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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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西滨镇鲈江路1号 |
负责人电话 |
0598-6272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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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西滨镇横坑 |
邮编 |
365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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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平 |
联系人电话 |
0598-6272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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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改建□扩建 |
项目总投资 |
4241.2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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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 核准■ 备案□ 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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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
建筑面积(m2) |
56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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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DMF精馏残渣处置能力为4500吨/年。 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包括:桶装残渣处理车间、原料及产品罐区、干化精馏车间、干馏车间、成品仓库、办公楼、污水处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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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耗能量 |
能源种类 |
计量单位 |
年需要实物量 |
参考折标系数 |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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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 |
t/a |
5250 |
0.1286 |
67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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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 |
t/a |
59.1 |
1.4571 |
8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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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 |
kWh/a |
675000 |
0.1229 |
8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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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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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能工质种类 |
计量单位 |
年需要实物量 |
参考折标系数 |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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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水 |
t/a |
15780 |
0.0857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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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能工质总量(吨标准煤)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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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 |
84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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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77号); (2)《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7号); (3)《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国务院国发[2007]15号文); (4)《“十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国家发改委发改环资[2006]1457号文); (5)国家发改委2006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6)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政府节能办《关于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09]2004号; (7)国家发改委2010年发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8)《石油化工合理利用能源设计导则》(SH/T3003-2000); (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 (10)《工程设计节能技术暂行规定》GBJ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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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二、工艺主要节能措施 (1)选用国家推荐的节能产品设备,如YB型节能电机等节能产品。 (2)主要工艺设备布置尽量紧凑,使管道阻力小,以降低物料泵的负荷,从而达到节能效果。 (3)干化蒸馏产生的不可凝气体进入干馏炉燃烧室燃烧,以节省干馏炉柴油燃料的用量; (4)干馏炉产生的烟气通过余热锅炉进行余热回收,产生蒸汽,用于生产,节省了能耗; (5)干馏炉产生的干馏混合气通过脱硫除尘净化后进入干馏炉燃烧室燃烧,以节省干馏炉柴油燃料的用量; (6)保温设备及管道采用复合硅酸盐板材或复合硅酸盐管壳进行保温,以减少热损,节约能耗; 三、给排水主要节能措施 (1)生产生活供水设备采用变频无负压管网自动増压给水设备,可充分利用市政管网原有压力,并根据用水点所需压力自动调节变频泵的转速和供水压力,从而降低能耗,节能效果极其显著(节能20%~70%)。 (2)消防和生产生活给水管道采用钢骨架塑料复合管,其内壁光滑,水流摩擦阻力小,减小了摩擦阻力损失,降低了供水设备能耗。 (3)给水采用节水器具;禁止使用一次冲水量大于6L的坐便器。 (4)优化给水工程设计,加强施工管理,减少管网的漏失率。 (5)厂区生产尽量采用冷却循环水系统,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节约用水。蒸汽冷凝水回用以减少软化水用量。 (6)对生产给水、生活给水等加设水表等计量设备,以加强节水管理。 四、供配电主要节能措施 (1)选用高效节能电机及节能型电气设备元件; (2)采用低损耗节能干式变压器,并在低压侧进行无功功率补偿,使功率因数达到0.9以上; (3)用电设备单台电机容量在30kW及以上,设软起动器,以减轻电机起动时对电网的冲击,改善供电质量; (4)适当放大电力电缆截面,有效降低线路电能损耗; (5)变电所布置靠近负荷中心位置,缩短电缆长度,以减少电压降损失,节约电能。 (6)配装电表等能量计量仪表,以便检查耗能情况,及时制定节能措施。 五、照明主要节能措施 (1)选择节能灯具 照明选择有3C标志和有节能认证标志的节能灯具,其功率因数大于0.9。道路照明选用高效节能型高压钠灯,各灯杆上的照明灯,可根据使用需要分别单独控制以节省能耗。生活设施照明,不采用100瓦以上白炽灯,并设法充分利用光源。 (2)采用控制照明线路 照明线路加装稳压装置,起稳定电压作用;照明线路加装节电器,可相应降低灯具的端电压;照明线路加装智能控制装置,不但可控制电压,而且可控制灯的亮度、开关时间等;加装声控、光控、触摸开关等。 (3)优先使用自然光源 一般场合下,人的眼睛最适合自然光,而且自然光的显色性是所有光源中最好的,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绝。优先使用自然光不但可减少人工照明,节约用电,而且对人们的身心健康有益。 (4)控制夜间电压升高的照明 六、建筑主要节能措施 (1)建筑的平面布置尽可能选择适宜的朝向,有利于冬季争取日照和避开冷风,有利于夏季防晒和良好的自然通风,从而有利于节能。 (2)选择性能符合要求的外墙、外窗及屋顶材料,特别是屋顶设挤塑板保温隔热层,有利于夏季防晒。 (3)建筑设计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减少人工照明的能耗和运行费用。 (4)根据现行节能规范的要求,项目中属于民用建筑的部分用房如办公楼等,需按相应节能规范的规定,采用保温节能措施,并按要求对外门窗等其它维护结构采取相应的节能构造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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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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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备案,请项目单位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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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
附件2
项目名称:中节能(福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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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中节能(福建)科辉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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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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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部分 |
公开 |
邀请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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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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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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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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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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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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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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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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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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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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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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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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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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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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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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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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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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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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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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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4241.29万元,资金来源中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和《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的采购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其它包括管理费等核准不采用招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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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有关事项应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2、项目的评标专家须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评标专家库内抽取。 3、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在重新招标之前,须向本委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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