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将乐县大拔水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将乐县发改局、水利局:
你局《关于上报将乐县大拔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将发改〔2014〕23号)及有关附件悉。2013年10月,市发改委、水利局组织专家对将乐县大拔水库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形成评审专家组意见书(详见附件2)。经研究,现将将乐县大拔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将乐县大拔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供水等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278.0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相应库容209.06万立方米;死水位255.50米,相应库容11.09万立方米,调节库容197.97万立方米;库容系数23.2%,调节性能为多年调节;3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279.53米,3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279.95米,总库容238.95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6331亩耕地(其中常年种植烟田面积3957亩);设计灌溉供水保证率采用90%;生活供水保证率采用95%;新建拦河坝、溢洪道、引水系统、灌溉渠道等。
二、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同意将乐县大拔水库工程等级为小(1)型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拦河坝、溢洪道和引水系统进水口按4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及临时建筑物按5级建筑物设计。
同意将乐县大拔水库工程拦河坝、溢洪道、引水系统进水口设计洪水标准按30年一遇(P=3.33%),校核洪水标准按300年一遇(P=0.33%);消能防冲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引水系统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校核。
三、建设年限
建设年限为24个月。
四、工程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601.63万元(详见附件1),建设资金除申请国家烟叶生产基地设施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援建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将乐县政府筹措解决。
五、下一阶段工作
请按此批复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做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落实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核定的初步设计概算控制工程投资;并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1.将乐县大拔水库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表
2.将乐县大拔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评审专家组意见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水利局
2014年5月20日
附件1
将乐县大拔水库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表
单位:万元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 工程费 |
设备 购置费 |
独立费用 |
合计 |
Ⅰ |
工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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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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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7.43 |
一 |
建筑工程 |
330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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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85 |
(一) |
枢纽工程 |
3092.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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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2.48 |
1 |
大坝工程 |
2118.51 |
|
|
2118.51 |
2 |
泄洪工程 |
96.16 |
|
|
96.16 |
3 |
引水工程 |
204.67 |
|
|
204.67 |
4 |
交通工程 |
576.42 |
|
|
576.42 |
5 |
房屋建筑工程 |
44.53 |
|
|
44.53 |
6 |
其他建筑工程 |
52.19 |
|
|
52.19 |
(二) |
其他水利工程 |
209.37 |
|
|
209.37 |
1 |
灌溉工程 |
208.74 |
|
|
208.74 |
2 |
其他建筑工程 |
0.63 |
|
|
0.63 |
二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53.32 |
70.01 |
|
123.33 |
三 |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403.43 |
113.08 |
|
516.51 |
四 |
临时工程 |
437.87 |
|
|
437.87 |
五 |
独立费用 |
|
|
778.39 |
778.39 |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4196.47 |
183.09 |
778.39 |
5157.95 |
六 |
基本预备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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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48 |
Ⅱ |
专项投资 |
|
|
|
1134.20 |
一 |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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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27 |
二 |
水土保持工程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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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88 |
三 |
环境保护工程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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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5 |
Ⅲ |
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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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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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1.63 |
附件2
将乐县大拔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评审专家组意见
2013年10月13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共同组织召开《将乐县大拔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初设报告》)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三明市烟草专卖局、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南口乡人民政府,将乐县水源工程大拔水库项目建设指挥部、福建省水科水利技术设计开发有限公司、建材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等单位的领导、代表和专家,并成立了评审专家组(名单附后)。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初设报告》编制情况汇报和项目业主关于工程建设相关情况的说明,与会专家和代表结合现场察看的情况,并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以下简称《编制规程》)及相关规程、规范和相关文件等的规定要求,对《初设报告》进行了认真评审。现将评审意见归纳如下:
一、水文
(一)径流
本工程属无径流资料地域。同意《初设报告》采用黄潭雨量站、白莲雨量站、将乐水文站实测降雨资料和建宁(溪口)水文站为参证站的径流系数法推求坝址径流计算方法。大拔水库坝址多年平均流量为0.271m3/s,多年平均径流量853.1万m3的成果基本可用。
(二)设计洪水
同意《初设报告》采用华东地区特小流域法推求坝址设计洪峰流量的计量方法。坝址3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66.1m3/s ;300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为94.1m3/s的成果基本可用。
基本同意坝址施工分期设计洪水以建宁(溪口)水文站为参证站,采用水文比拟法的计算方法和成果。
(三)坝址水位流量关系
同意《初设报告》提出本阶段以大拔水库坝址实测的河道断面、坡降等相关数据并采用曼宁公式推算坝址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的计算方法,其成果基本可用。
二、工程地质
(一)概述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中勘察工作项目完成工作量等相关内容。本阶段的勘察工作量、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区域地质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对区域地质的论述与结论。同意工程所在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的结论。
(三)水库区工程地质条件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库岸基本稳定,固体迳流来源少,未发现具有开采价值的矿产资源,无浸没问题等库区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的结论。
(四)坝址工程地质条件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对推荐坝址、泄洪冲刷区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的论述意见。下阶段应结合开挖后的实际地质条件,进一步探明坝基各岩土分布,并分析岩层产状对库岸、坝基、坝肩等稳定的影响。
(五)引水系统工程地质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引水系统工程地质条件评价的相关内容。
(六)弃渣场地工程地质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弃渣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评价的相关内容。
(七)天然建筑材料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天然建筑材料论述的相关内容。
三、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
1.工程任务:同意《初设报告》提出将乐县大拔水库工程建设主要任务是以灌溉为主、兼顾供水等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
2.工程灌溉(供水)范围、设计水平年和设计保证率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农业供水灌溉范围为将乐县南口乡松岭、南口、温坊、井垄等4个行政村的耕地,设计灌溉面积6331亩耕地(其中常年种植烟田面积3957亩)。生活供水范围为南口乡松岭、南口等行政村的群众生活供水,供水规模为1000m3/d。
同意大拔水库项目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设计水平年为2030年。同意设计灌溉供水保证率采用90%;生活供水保证率采用95%。
(二)工程建设规模
1.建设规模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确定的水库工程建设规模。水库正常蓄水位278.0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相应库容209.06万m3;死水位255.50m,相应库容11.09万m3,调节库容197.97万m3;库容系数23.2%,调节性能为多年调节;3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279.53m,3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279.95m,总库容238.95万m3。
2.径流调节
同意《初设报告》提出大拔水库采用数理统计法—普什柯夫图解法进行径流调节的计算方法,成果基本可用。
3.特征水位选择
(1)死水位
同意《初设报告》提出死水位选择的分析计算方法,其死水位为255.50m的成果基本可用。
(2)正常蓄水位
同意《初设报告》提出大拔水库正常蓄水位选择的分析计算方法,其正常蓄水位为278.00m的成果基本可用。
(3)洪水调节与设计(校核)洪水位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大拔水库防洪调度方案及原则。
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洪水调节采用列表试算法的计算方法,其溢流堰总净宽为12m,拦河坝相应的设计洪水位为279.53m,校核洪水位为279.95m的成果基本可用。
4.水库回水计算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水库主河道回水采用河道恒定非均匀渐变流水面曲线方程式的计算方法,其成果基本可用。
(三)建设内容
同意《初设报告》确定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即:拦河坝、溢洪道、引水系统、灌溉渠道等主要建设内容。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等别和标准
1.工程等(级)别
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大拔水库工程属小(1)型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拦河坝、溢洪道和引水系统进水口按4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及临时建筑物按5级建筑物设计。
2.标准
防洪标准: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大拔水库工程拦河坝、溢洪道、引水系统进水口设计洪水标准按30年一遇(P=3.33%),校核洪水标准按300年一遇(P=0.33%);消能防冲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引水系统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校核。
抗震标准: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供水保证率: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灌溉保证率为P=90%,供水保证率为P=95%。
(二)工程布置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大拔水库工程总体枢纽建筑物由拦河坝、溢洪道、引水系统等组成。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推荐的枢纽布置方案和拦河坝、溢洪道、引水系统等主要建筑物的位置。
(三)主要建筑物设计
1.拦河坝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大拔水库拦河坝采用C15砼砌石重力坝,最大坝高40.5m,坝顶高程281.50m,坝顶宽3.5m的内容。施工阶段应根据实际地形、地质条件,完善大坝布置、结构稳定、坝肩与坝基防渗等的设计。
2.溢洪道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大拔水库溢洪道布置在主河床中央,溢流堰总净宽12m,堰顶高程278.00m,挑流消能。基本同意坝腹采用C15砼砌毛石,溢流坝面、导水墙采用C25钢筋砼。施工阶段应结合实际地形、地质条件,优化下游消能设施及两岸防护设施的设计。
3.引水建筑物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灌溉引水系统主要由进水口、引水钢管、倒虹吸及渠道等组成。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塔式进水口采用分层取水方式,布置在大坝右岸上游侧,其进水口底高程分别为252.20m,260.80m,269.40m。坝内钢管采用φ800的引水钢管,设计引水流量0.63m3/s;灌区采用渠道连接。新建渠道长4.022km。下阶段应根据实际地形、地质条件,完善引水系统各建筑物的设计内容。
(四)附属建筑物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管理房及上坝公路等附属建筑物的设计内容。下阶段应结合实际大坝的地形、地质条件完善其建筑物设计。
(五)安全监测设计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大坝设置水平位移及垂直位移、渗流观测设施,溢洪道及进水口设置水位观测设施等内容。下阶段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设置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等内容。
五、金属结构及电工
(一)金属结构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大拔水库进水口拦污栅、闸门等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的方案设计。
(二)电工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南口—半村10kv线路T接至坝区为供电电源的方案;同意电气主接线采用10KV高压侧线路-变压器单元组接线的方案;基本同意选择主变型号为S11-100KVA/10/0.4KV的配电变压器。
六、消防设计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消防设计的相关内容。
七、施工组织设计
(一)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施工导流洪水标准,基本同意施工总体布置、主体工程等施工设计。施工阶段应优化导流建筑物布置。
(二)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主体工程施工设计。施工阶段应优化施工总体布置方案。
(三)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施工总工期按24个月控制。
八、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
同意按《将乐县大拔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要求进行征地移民设计。
九、环境保护影响评价与水土保持
同意按《将乐县大拔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将乐县大拔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十、工程管理
(一)《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管理设计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二)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三)基本同意管理运用设计。下阶段加强水源保护措施。
十一、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的相关内容。
十二、节能分析与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节能分析与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
十三、工程概算
(一)工程概算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概算采用的编制依据、定额及取费标准。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6601.63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5467.43万元,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投资686.2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215.88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232.05万元。
(二)资金筹措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资金筹措方案的原则,建设资金除申请烟草行业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援建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地方政府筹措。
十四、经济评价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经济评价分析的内容。
将乐县大拔水库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评审专家组
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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