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尤溪220kV林坑等输变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
报来《关于三明尤溪220kV林坑等输变电项目核准的请示》(明电发展〔2014〕15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三明尤溪220kV林坑输变电、三明110KV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送出线路工程两个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三明电网2013~2017年滚动规划确定的负荷水平和电网规划方案,为了满足三明、尤溪等区域用电负荷增长需要,进一步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三明市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同意建设三明尤溪220kV林坑输变电等2个电网项目(详见附表1)。
二、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建设。
三、项目建设地点
(一)三明尤溪220kV林坑输变电工程:变电站位于尤溪县西城镇;线路工程:梅仙—林坑220kVⅠⅡ回线路起自220kV梅仙变,终止于新建220kV林坑变。
(二)三明110kV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送出线路工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送出线路起自110kV忠山变,止于垃圾焚烧发电厂出线间隔。
四、项目建设规模
三明尤溪220kV林坑输变电:新建220千伏变电容量18万千伏安, 新建双回220千伏输电线路23公里。三明110KV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送出线路工程:新建110千伏输电线路12.45公里,其中单回线路2.35公里,双回线路10.1公里。
五、项目总投资
三明尤溪220kV林坑输变电:13907万元;三明110KV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送出线路工程:1523万元。
六、项目建设工期
三明尤溪220kV林坑输变电:建设工期二年;三明110KV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送出线路工程:建设工期一年。
七、原则同意上述项目的节能意见。请项目业主在设计优化、设备选型、施工组织等方面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按规定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主要有:
(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关于三明尤溪220kV林坑等输变电项目核准的请示》(明电发展〔2014〕155号);
(二)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批转220千伏龙翔和林坑等输变电可研评审意见的通知》(闽电发展〔2013〕701号);
(三)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批转110千伏樟港输变电和三明垃圾电厂-忠山变线路工程可研评审意见的通知》(闽电发展〔2013〕1085号);
(四)福建省环保厅《关于批复三明尤溪林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闽环辐评〔2013〕42号);
(五)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准三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厂11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明环审函〔2014〕37号);
(六)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对尤溪220千伏林坑变站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明土资规审〔2014〕05号)
(七)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尤溪220千伏林坑变站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十、原则同意上述项目申请报告中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请项目业主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闽委办〔2010〕97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三明220千伏林坑等输变电工程项目表
2.三明尤溪220kV林坑输变电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3.三明110KV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9日
附件1
三明220千伏林坑等输变电工程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
核准相关支持性文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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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项目法人 |
静态 (万元) |
动态 (万元) |
其中 资本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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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明尤溪220千伏林坑输变电工程 |
三明市 尤溪县 |
1、新建林坑变电站,安装1台18万千伏安主变,建设220千伏出线间隔2个。2、新建梅仙至林坑220千伏双回线路,线路长度23公里。3、扩建梅仙变220千伏出线间隔2个。4、建设相应的无功补充装置、通信和系统二次工程。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13638 |
13907 |
2781.4 |
1、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三明尤溪220kV林坑等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闽电发展〔2013〕701号); 2、尤溪县规划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426201400007号); 3、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明土资规审[2014]05号); 4、福建省环保厅关于批复三明尤溪220kV林坑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闽环辐评[2013]42号;5、配套线路路径走廊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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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明110kV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送出工程 |
三明市 |
1、新建垃圾电厂至忠山110千伏线路,线路长度12.45公里;其中单回长度2.35公里,双回长度10.1公里。2、扩建忠山变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3、建设配套通信工程。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1500 |
1523 |
304.6 |
1、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三明垃圾电厂至忠山110千伏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闽电发展〔2013〕1085号); 2、三明市环保局关于批准三明110kV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明环审函[2014]37号;3、线路路径走廊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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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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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8 |
15430 |
3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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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三明尤溪220kV林坑输变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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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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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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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部分 |
公开 |
邀请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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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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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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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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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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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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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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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主要材料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
2014年4月29日 |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
附件3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三明110KV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送出线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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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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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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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部分 |
公开 |
邀请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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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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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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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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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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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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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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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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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项目业主的申请,核准该项目施工、重要设备、主要材料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勘察、设计、监理未到达依法必须招标标准,核准不采用招标形式。
2014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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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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