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二
日期:2023-09-08 11:43
来源:三明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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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执法依据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公示期限 |
1 | 2023年9月6日 | 明卫医罚〔2023〕3号 | 《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福建三明康源中药有限公司康元中医门诊部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案 | 913504003156481002 | 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罚款20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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